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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会议

第三届第一次理事会会议

2025-12-19 11:45:00   来源:

2025年12月18日,医卫基金会第届第次理事会会议在基金会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理事10人,监事1人。

(一)审议《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负责人选举办法》(草案)和授权副理事长行使相关职权事宜

1.会议审议认为:在基金会日常事务特别是业务事务的领导和管理工作日益繁重的情况下,为了减轻理事长的工作压力,保障基金会领导工作平稳有序、分工合理、权责清晰明确、决策科学有效、运转顺畅协调、内部治理规范,保证决策质量和效率,提升基金会规范运行水平和对外服务能力,以基金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健康中国建设,根据《章程》第十二条(十)、第二十七条以及《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方案》的规定,授权副理事长行使职权、明确授权范围、授权职责及授权期限等,必要且具有重要意义。

2.采用记名表决票方式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3.会议通过了由翟文超为表决票的监票人,确定何长荃为表决票的计票人。

4.会议发出表决票10张,收回表决票10张,其中有效表决票10张,无效表决票0张。

5.表决结果:《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负责人选举办法》(草案)和授权副理事长行使相关职权事宜各获赞成票10票。

6.表决事项通过情况:

1)依照章程第十四条的规定,表决通过《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负责人选举办法》

2)依照章程第十二条的规定,表决通过决定授权副理事长行使职权与职责事宜:授权副理事长行使的职权范围为,授权副理事长在理事长的领导下,以基金会执行理事长的名义,对内、对外开展工作;行使基金会《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方案》“二、组织机构职能、职责”中“(三)理事长”项下5至11项规定的由理事长行使的职权;行使由基金会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由理事长行使的各项职权;代表基金会决策和处理与基金会各项工作相关各方的相关各项事务。副理事长行使授权的要求和职责是,严格按照基金会各规章制度规定,履行由基金会各规章制度规定由理事长履行的各项职责;承担因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而产生的、依法和依照《章程》规定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授权副理事长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的有效期间为第三届理事会任职期间。

(二)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秘书长1名

1.方傅根同志介绍负责人候选人产生的程序、名单和简历;

2.会议提名并通过翟文超为监票人,确定何长荃为计票人;

3.会议发出选票10张,收回选票10张,有效票10张,无效票0张,选举有效。

4.负责人候选人得票情况分别为:理事长候选人张衡得赞成票10票、副理事长候选人方傅根得赞成票10票、秘书长候选人方傅根得赞成票10票。

5.根据《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负责人选举办法》,张衡同志担任理事长、方傅根担任副理事长(执行理事长)和秘书长的得赞成票数,均超过全体理事人数的2/3。张衡同志当选为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方傅根同志当选为第三届理事会副理事长(执行理事长)和秘书长。理事长张衡同志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

(三)审议设置理事会办公室和副秘书长及相关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1.会议认为:根据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理事会建设的意见》规定,为保障理事会开展日常工作和理事正常履职提供支持,依托秘书处行政人事部,设置理事会办公室有主要意义;为保障基金会日常工作稳定有序开展,加强基金会工作团队建设,聘任专职副秘书长和相关机构负责人十分必要。

2.采用记名表决票方式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3.会议通过了由翟文超为表决票的监票人,确定何长荃为表决票的计票人。

4.会议发出表决票10张,收回表决票10张,其中有效表决票10张,无效表决票0张。

5.表决结果: 设置理事会办公室和副秘书长及相关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各获赞成票10票。

6.表决事项通过情况:

1)决定设置理事会办公室,其职责是为理事会开展日常工作和理事正常履职提供支持与服务,主要工作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其他机构提供协助。

2)决定聘任刘长欣理事为副秘书长(专职、有报酬)主要负责财产募集部工作,决定聘任申黎理事为法律合规部主任(兼职、无报酬)、何欣荣理事为风险管理部主任(兼职、无报酬),继续聘任石玉洁为项目管理部主任(专职、有报酬)、何长荃为资产财务部主任(专职、有报酬)、孙蕊为财产募集部主任(专职、有报酬)。